当前位置:首页 >> 法庭内外 >> 稿件
赋能基层治理:这项公职监护联动机制启动!
来源:上海徐汇法院   2025年9月4日 17:30

进一步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共上海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深化推进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近日,徐汇法院与徐汇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举办公职监护联动机制签约启动仪式暨赋能基层治理专项培训。

徐汇法院副院长孙雪梅、徐汇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解蕾、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新明、徐汇公证处副主任张芸和康健新村街道司法所所长陈永松等出席活动。

来自全区13个街镇的人民调解员代表及59个片区的居委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参与培训交流。活动由徐汇法院“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副主任王建芬主持。

四方联动  探索完善公职监护机制

民法典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以上即为“公职监护”,主要适用于相关特殊情形,如部分未成年人或需要被监护的成年人,由于种种原因,无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对其进行监护。

为强化失智失能老人、无近亲属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徐汇法院牵头,与徐汇区委社会工作部、康健新村街道、徐汇公证处多方协作,共同签约并试行《徐汇区特殊群体公职监护联动工作机制》。

徐汇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冬梅介绍

这一机制汇聚司法、行政、公证、社会服务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实现对相关特殊群体从筛查发现、调查评估、司法鉴定、依法监护到日常保护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监护启动程序严谨规范、社会支持有力,全面保障被监护人人身安全与财产权益。

聚焦短板  发挥公职监护托底职能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签约的《徐汇区特殊群体公职监护联动工作机制》旨在补足公职监护中的短板弱项。徐汇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公职监护在启动机制、指定程序和履职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难点及痛点,制约着该制度的有效运用。

民法典施行以来,徐汇法院审理了多起申请指定居民委员会作为监护人的案件。相关案件作出裁判后,被指定担任监护人的多个居委会在后续履职过程中存在诸多疑虑,就其担心存在的法律风险和现实障碍分别向法院和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等提出了意见。本次签约的制度,既为特殊群体提供生活照护、重大事项处置及财产保护的全流程制度保障,也为履行监护职责的主体提供了工作指引,彰显了徐汇区在基层治理和法治创新方面的探索成果。

孙雪梅副院长表示

相关机制不仅是司法力量与社会工作深度协同的创新实践,更是徐汇法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筑牢民生底线、提升城市温度的具体体现。同时,她指出机制的贯彻落实有赖于参与各方的协同推进,更需要扎根在矛盾纠纷化解一线的人民调解员和社区工作者的支持与配合。

精准培训  提升基层调解实务能力

签约结束后,徐汇法院与徐汇区委社会工作部趁热打铁,随即进入专项培训。此次培训课程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和日常工作需求,安排了四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专题讲座。

其中,由立案庭副庭长张冬梅主讲的《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规范》和立案庭法官王建芬主讲的《申请宣告民事行为能力及指定监护人程序指引》,均与此次签约的公职监护工作机制相关,两场讲座结合典型案例,涵盖制度解读、程序操作、调解要点等实务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

此外,徐汇法院还根据前期调研中调解员和社区工作者集中反映的工作难点,邀请民事庭法官胡歆婷、法官助理林文阳分别就社区物业纠纷和公有住房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等主题进行授课,为社区常见纠纷的源头治理提供“实操指南”。

参训调解员和居委代表们普遍反映课程针对性强、操作性高,帮助自己解决了一些此前工作中的困惑和难题,感谢法院“授人以渔”。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今年以来,徐汇法院已实现巡回审判在全区所有街镇的全覆盖、诉讼服务在综治中心全覆盖。徐汇法院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开展有的放矢的培训,为推进机制落地、赋能基层治理打下坚实基础,为徐汇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更强的法治力量。

WDCM上传图片

 
中共徐汇区委政法委员会版权所有
承办方: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