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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金融商事纠纷源头化解:徐汇法院举办辖区金融机构座谈会
来源:上海徐汇法院   2025年4月8日 17:30

助推金融商事纠纷源头化解:徐汇法院举办辖区金融机构座谈会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商事案件的审判质效,切实做好相关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为区域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提供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4月3日,徐汇法院与徐汇区商务委员会联合举办辖区金融机构座谈会。徐汇法院副院长孙雪梅,徐汇区商务委员会四级调研员郑琦出席会议。立案庭、商事审判庭主要负责同志,徐汇区23家金融机构、10家类金融机构、3家调解组织代表参加。

此次座谈会主要围绕两大主题:

主题一:金融商事案件的全流程要素式审判模式

主题二:非诉讼争议解决商事纠纷化解相关工作机制

针对主题一,就立案阶段,立案庭庭长王贞向与会机构代表介绍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体例特点、填写指南及应用情况,并向与会代表发出了共同推进民(商)事诉讼示范文本全面应用的倡议。

王贞庭长表示,统一规范、要素齐全的起诉状、答辩状,既有助于更好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又有利于法院和调解组织精准快速把握争议焦点,为后续调解、审判工作的优质高效开展提供良好支撑。

就审理阶段,商事审判庭副庭长孙建伟着重介绍了金融商事案件的要素式审理、集中开庭情况,举例说明法院发现的问题,并建议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结合合同约定、请求权基础及法院归纳的案件要素,总结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反馈,以促进示范文本的完善。

针对主题二,商事审判庭庭长王嘉骏重点介绍了非诉讼争议解决商事纠纷化解机制的参与单位、重点流程以及市场化商事调解运行情况。他指出,通过基层商会、商事调解机构、徐汇区司法局和徐汇法院等部门的探索与合作,已然构建出一条针对商事纠纷的高效率、低成本的特色解纷路径。

徐汇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

商事纠纷化解机制流程

王嘉骏庭长还结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和审判实际,就企业对外担保发出三点司法提示:

债权人接受公司(企业)担保时应主动审查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章程审查内容,包括决策机构与表决程序的审查、担保限额与禁止性条款的审查、接受特殊企业担保的特别提醒;

建立公司内部审查机制,包括制定章程审查手册、严格审查条款内容、引入第三方尽职调查;

加强日常运营监管模式,包括动态跟踪担保人状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完善特殊审查机制。

此外,座谈会还邀请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何梅分享了一起通过非诉争议解决机制成功调解的案例,该机制帮助公司化解了多起纠纷,助力企业快速收回运营资金。

会上,徐汇法院还向辖区金融机构发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4年)》。与会机构代表围绕会议主题及法院审判工作,展开座谈交流,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

孙雪梅副院长作总结发言:

一方面,徐汇法院将积极响应最高法院的要求,加快推进要素式“两状”适用,实现快立快办,提升诉讼效率,同时充分践行“枫桥经验”,依托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与有关部门同心协力加强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另一方面,希望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注重承担社会责任,配合、支持法院要素式审判模式的落地见效,并做好前端风险防范,盘活资产之余更要提升内部监管力度,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给老百姓信心、让老百姓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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